镇江:从劳动关系入手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如何构建?江苏省镇江市的做法是:以职工所需为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入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七大代表、镇江市委书记史和平说,经济总量的绝大部分是企业创造的,而几乎每个家庭都有在企业工作的职工。
“抓好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就抓好了家庭和谐的关键,也就稳固了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此,2005年,镇江市在江苏率先启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坚持将创建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实施。 针对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工资问题,镇江市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收入、带动市民富裕确定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第一项工作任务和一票否决条件。全市组织了288人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聘请了10名市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察员,推进工资协商工作深入开展。近3年,镇江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每年都以14.5%以上的速度增长。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达到22924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2%,其中城镇以上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达到19702元,同比增长16.4%。镇江市人均收入牢牢站在全省13个省辖市前5名的位置。 和谐不和谐,职工群众说了算。去年,镇江市在全国首创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三率指标”评价法。即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和谐,关键是看企业职工权益的欠账率是否趋于或等于零、职工劳动争议上访率是否趋于或等于零,职工的综合满意率是否趋于或等于100%。围绕职工的薪酬权、民主管理权、生命健康权、学习权和发展权,只要一项不达标,就不能参加和谐企业评选。去年和今年,分别有28家和27家企业因为一票而被否决。 如今,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在镇江已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全市企业创建参与率达到80%以上。通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职工权益欠账率明显降低,劳动争议上访率降低20%,职工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