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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考绩和究责必须更严

优化发展环境考绩和究责必须更严

11月1日~1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市级机关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特别是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检查。   本次集中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市财政、物价、司法、法制、行政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在市优化办领导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企业相结合的方法,对40个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检查的重点是2007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的情况。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由考核办进行考核扣分。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的比例和部门自查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考核。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佳先进集体和个人将进行表彰。
  市委副书记张庆生充分肯定市优化办前期工作有序、扎实、有力、有效,要求乘势而上、创新机制、提高水平、追求更好。他指出,对优化发展环境的认识必须更深、部门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必须更强、广大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必须更高、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必须更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里程要求在集中检查中对政策规定要督查到位、企业投诉的问题要处理到位解决到位、创新的好做法要总结到位。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建总结了前一阶段市优化办有关工作,对下一阶段集中检查进行了具体部署。
  市领导张学东、潘一乐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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